成都市友好城市奖学金

Date:2018-09-30


成都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推动成都市与成都市国际友好城市(含国际友好合作关系城市,以下简称友城)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外国学生来蓉高校学习交流,特设立“成都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持有外国国籍的友城公民,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2. 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在华表现良好。

3. 学习态度端正,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成绩优良。

4. 为我校在校生,获得录取通知书。

5. 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6. 出生于或者曾经在成都市的友城工作或者学习过,并提供相应有效的官方证明,友城名单和官方证明模板请见附件。

注意:

已获得其他类型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不再具备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二、奖学金标准

1. 博士生3万元/学年,期限不超过3学年

2. 硕士生2.5万元/学年,期限不超过3学年

3. 本科生2万元/学年,期限不超过4学年

4. 非学历教育交流学生,0.1万元/月(不包括暑期7月和8月),累计最高不超过1万元,实行一次性奖励,从获奖年度起计算,3年内不能重复申请。

注意:该奖学金每年需要获奖者参加复审。

三、申请材料

请参照《成都市友好城市城奖学金申请表》中所列要求准备并递交申请资料。

四、申请流程

拟申请成都市友城奖学金的申请者,填写《成都市友好城市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西南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上下载),连同申请表中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一并递交至西南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201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祎老师

电话:028-87353263

电子邮箱:liyi_cie@swufe.edu.cn


西南财经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2018年9月12日



附件: 友城列表(如翻译不确切,以英文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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