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招生简章

Date:2018-01-04


一、奖学金简介

“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系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

此项目仅支持外籍学生来华攻读研究生项目。此奖学金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代理申请,请申请者直接联系我校进行申请。


二、申请时间:2018年1月1日-3月1日

(一) 截止日期之前,申请者需在线提交报名表(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 2018年3月1日后在线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的申请自动视为无效。

(三) 如获录取,学生到校后需提供毕业证和成绩单原件并接受审核。


三、申请人资格

(一)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二) 申请人为非在华学习的学生;

(三)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18-35周岁;

2.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18-40周岁。


四、招生专业和授课语言

请参考我校招生简章所列的硕士和博士专业列表:

请见附件一。

注:学习除汉语类之外的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该奖学金

五、奖学金期限

(一)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2-3年,奖学金期限2-3年;

(二)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3-4年,奖学金期限3-4年。


六、语言水平要求

(一) 汉语授课专业(无需预科学习)

1. 申请者第一语言为汉语的无需提供语言成绩证明。

2. 持有HSK六级证书且每项成绩均不低于70分,可直接进入专业学习。

(二) 汉语授课专业(预科学习一年)

1. 申请资格

无汉语水平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持有HSK三级及以上证书且每项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学生。

2. 预科项目学习要求

预科学习期间,学生须取得HSK四级证书且每项成绩均不低于60分,可进入专业学习试读阶段。未达到要求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

学生如在预科阶段取得HSK五级(含)以上证书且每项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学生可进入正式专业学习,无需试读。

3. 试读阶段学习要求

试读时间为专业学习的第一学年。试读阶段学习期间,学生须取得HSK五级证书且每项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可继续其专业学习,否则将被中止或者取消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

(三) 英语授课的专业

1. 第一语言为英语的申请者无需提供TOEFL/IELTS等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2. 第一语言为非英语的申请者必须提供TOEFL/IELTS等英语水平成绩证明,最低分数要求为IELTS 6.5分(单项不得低于5.5分),或TOEFL 95分(单项不得低于20分)。




七、奖学金内容

(一) 免交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住宿由学校统筹安排,学生提供免费宿舍,原则上硕士研究生的住宿标准为双人间;博士研究生的住宿标准为单人间选择校外住宿者可向学校申请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补贴, 硕士研究生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标准为1000元/月

(二) 提供生活费

硕士研究生标准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标准为3,500元人民币/月。

(三) 享受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待遇;

详细内容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Laihua/scholarshipdetail.aspx?cid=93&id=3064


八、申请程序

(一) 网上报名:申请者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网站提交报名表。

1. 前往http://studyinchina.csc.edu.cn/#/register注册账户并填写申请表

2. 填表时填写“受理机构编号”:10651

3. 选择“留学项目种类”时,需要选择“B类”


4. 填写报名表,并将所有申请材料上传至系统内,如多页的文件需整合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系统。


(一) 2018年3月1日前,申请者需在线提交报名表及上传申请材料:

1. 护照照片

2. 经公证的最高教育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 (未经公证的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读学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于2018年8月之前毕业的官方证明信函,并对此证明进行公证。

3. 经公证的最高教育学历的成绩单(如提供未经公证的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 两封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书写)

5.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不少于800字。)

6. 护照首页的复印件(如已持有护照)

7.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表格必须由医生用中文或者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8. 已获得语言成绩证书

注:

★如果材料非英文或者中文,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英文或者中文翻译件,本校不接受其他语种的申请材料,翻译件亦需公证。

★申请者应确保《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上个人联系信息、护照信息和其他个人信息的正确性,保持电话或手机畅通并定期查收邮箱信件,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申请者保持联系。如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而导致一系列后果,均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十、违规行为处理

凡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和奖学金;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并取消奖学金资格;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奖学金评选和结果公布时间

(一) 我校将组织专家小组综合审核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学术能力、科研成果,从申请者中择优选拔奖学金候选人,并于5月在我校国际教育学院主页(http://international.swufe.edu.cn/ )上公布,并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终审。

(二)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将于2018年7月中旬之前将审核结果返回我校。随后,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奖学金获得者,并为其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 表)。

(三) 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对于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仅为其保留一所学校的奖学金资格

(四)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五) 不能按报到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六) 本校拥有最终录取权和对本办法的解释权。根据每年留学基金委的政府奖学金有关条例更新,本办法会进行相应调整。

(七) 若国家在 2018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来华留学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八) 请及时关注国际教育学院的网站更新情况。

十二、联系方式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光华村街55号西南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6室

邮编:610074

电话:+86 28 87355437

传真:+86 28 87355437

邮箱: scholarship@swufe.edu.cn


西南财经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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