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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生活与服务

国际教育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留学生管理规定

    西南财经大学留学生相关规定

    Regulations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SWUFE

    一、 本文件中的一些缩略语:

    1. CIE, SWUFE:指西南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 学生:指来华学习的留学生;

    3. 招生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指西南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室;

    4. 签证:(除非特殊说明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停留许可及居留许可;

    二、 本文件中包含若干个涉及留学生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和生活方面的规定。留学生须仔细阅读,并将任何不确定的信息及时提出。一旦申请就读我校,则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本文件。

    三、 本文件所有文本均包含中英文两种语言,但英文信息仅供参考。如果中英文信息不一致,以中文为准。

    四、 本文件及所有规定于2014年2月20日开始实施。西南财经大学拥有最终解释权,并有权在未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西南财经大学留学生缴费相关规定

    费用表(报名费、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等)

    汉语培训项目/ CHINESE TRAINING PROGRAMS

    每学期/ One semester

    7,000

    每学年/ One academic year

    14,000

    报名费/ Application fee

    600

    教材费/ Textbooks

    按实际金额收取/ Actual price

    学历项目/ DEGREE PROGRAMS

    本科(汉语授课)/ Bachelor’s (conducted in Chinese)

    16,000每年/ each academic year

    本科(英语授课)/ Bachelor’s (conducted in English)

    20,000每年/ each academic year

    硕士(汉语授课)/ Master’s (conducted in Chinese)

    20,000每年/ each academic year

    硕士(英语授课)/ Master’s (conducted in English)

    25,000每年/ each academic year

    MBA(汉语授课)/ MBA (conducted in Chinese)

    25,000每年/ each academic year

    博士(汉语授课)/ Doctorate (conducted in Chinese)

    25,000每年/ each academic year

    博士(英语授课)/ Doctorate ( conducted in English)

    30,000每年/ each academic year

    报名费(仅新生)/ Application fee (new students only)

    600

    教材费(其它学习项目)/ Textbooks (for other degree programs)

    按实际金额收取/ Actual price

    住宿费/ ACCOMMODATION

    光华校区博学2舍/ Boxue #2, Guanghua Campus

    4,000每学期/ 1 semester

    (寒暑假期间1,000/ During winter or summer vacation)

    柳林校区慎思园A座/ Shensiyuan #A, Liulin Campus

    2,500每学期/ 1 semester

    (寒暑假期间500/ During winter or summer vacation)

    押金/ Deposit

    1,000

    电费/ Electricity

    每月30度免费,超出部分按市价收取/ 30 kwh free each month, any extra usage charged at market price

    保险/ INSURANCE

    保险费(必须购买)/ Insurance (compulsory)

    400每学期/ semester *

    (详见注释/ Refer to information below)

    * 春秋学期保险期分别为2月25日至8月24日、8月25日至次年2月24日。不足一学期按一学期收取。

    * 以上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并可能进行变更。

    一、 所有学生,无论公费自费或其它经费形式,均应在该学期到校注册之日(适用于新生)或国际教育学院开学典礼日(适用于老生)起5个工作日内,在行政办公室完成所有应缴费用的缴纳或审核。学生须自行承担因未能按期缴费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二、 学费须按学期或学年缴纳。

    三、 住宿费均按学期缴纳,寒暑假期的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时间缴纳。已缴纳的住宿费不退费。

    学生除缴纳住宿费及押金外,还应及时缴纳电费等相关费用。

    四、 完成缴费后十天内(含十天)申请办理退学者(包括任何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学习的),退还该学期全部学费,学院另扣除600元人民币的办理退学手续费。完成缴费十天后申请办理退学者,当期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五、 如果学生从收费标准较高的宿舍换到收费标准较低的宿舍,所缴纳的住宿费将不予退还。反之,则需按照学期为单位补齐当期差额。

    六、 学生有义务在购买教材时检查所选教材的准确性、完好性。所有教材一经售出,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退换。

    七、 无论学生是否已购买其它保险,均须购买西南财经大学指定的留学生保险。

    八、 学生在未缴纳清所有应缴费用(包括学费、报名费、住宿费、住宿押金、电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的情况下,学院不予开具任何形式的文书(包括学生证、签证申请、在读证明、成绩单等)。

    九、 学生因违法、违纪、违规或不当行为导致被开除或取消签证的,已缴纳的一切费用不予退还;导致被清退出宿舍的,已缴纳的住宿费、住宿押金、电费不予退还。

    十、 各类奖学金学生及涉及到费用发放的学生,如果费用为按月发放的(例如: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的生活费等),每月的发放时间一般为该月15日左右。学生必须在前一月的22-23日期间(节假日顺延)完成签字等确认手续后方可收到费用,未完成手续的将导致发放推迟。因银行财务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发放不成功的,发放可能顺延。

    西南财经大学留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一、 住宿办理流程

    1. 入住

    1) 学生应持本人护照和国际教育学院开具的录取通知书及预订确认函(仅适用于新生),在行政办公室完成所有应缴费用的缴纳或审核后,办理入住手续。

    2) 每学期的最早入住日为该学期国际教育学院公布的接机日。提前到达或在非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7:00)到达的学生需自行解决临时住宿。

    3) 学生住宿需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按指定房间入住。

    4) 学生入住时,应核对物品是否齐全和完好,并签署“西南财经大学留学生宿舍入住协议”,若有缺失或损坏需及时上报。

    2. 换房

    1) 学生无权转租或自行调换房间,房间出现任何问题(包括物品损坏、被投诉、意外事件等)学校都将直接追究该房间登记学生的责任。

    2) 如因合理原因需要换房,需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换。

    3) 换房申请通过后48小时内,学生应完成房间更换的一切程序,退还原房间钥匙。

    3. 退房

    1) 秋季学期的最晚退房时间为次年的1月20日,春季学期的最晚退房时间为7月20日。

    2) 1月21日至下一学期的接机日前一天、7月21日至下一学期的接机日前一天为假期住宿期。

    3) 学生应持本人护照和押金收据在管理办公室办理退房。

    4) 学生需在退房时退还房间钥匙,钥匙未退还者押金不予返还。

    5) 退房时,住宿房间状况(包括卫生与房间设备状况)应与入住时保持一致。如退房检查时查出任何问题,将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费、200元清洁费等。

    6) 每年秋季学期1月21日、春季学期7月21日及寒暑假住宿期的最后一天,学校将对宿舍进行清理,任何遗留在空房中的私人物品将清离并不予保管。任何未办理续住手续的学生将被要求当天搬离,且房内所有私人物品将被清离并不予保管。

    4. 寒暑假住宿期

    1) 寒暑假住宿期(及下一学期)需要住宿的学生,应在每年秋季学期12月20日(含)之前,春季学期6月20日(含)之前向管理办公室提出续住申请,学校将视房源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2) 下一学期不再继续学习的学生,寒暑假住宿期的最晚退房时间为该住宿期的最后一天。退房按退房规定执行。

    3) 下一学期仍将继续学习的学生,在提出申请并获批、且付清下一学期的住宿费后,可继续入住。

    二、 住宿相关规定

    1. 学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西南财经大学规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包括房间和公共区域)进行任何损害他人利益的活动。

    2. 严禁一切可能损害自身或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活动。

    3. 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住宿区域内严禁烧烤等需要使用明火的活动。若有因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损失的,由学生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4. 学生应注意用电安全,在宿舍内禁止使用熨斗、电炉、电磁炉、取暖器、电热毯、电热杯、热得快和微波炉;在公用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电烤炉、电烤箱和电炒锅。学生在厨房做饭时不能离开厨房;使用电器以后必须关闭电源开关。学生离开宿舍后需关闭电源。因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损失的,由学生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5. 学生应保持宿舍及住宿公共区域清洁,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6. 学生应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室内或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及播放高音量的音乐,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扰其他人学习与休息。

    7. 学生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内家具,不得损坏、拆卸宿舍楼和房间内设施。

    8. 若房间内有任何设备损坏,学生应及时报修。

    9. 宿舍楼的过道及住宿区域内其它公共场所,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10. 在住宿区域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1. 自行车、电瓶车及摩托车等不得进入住宿区域内。

    12. 学生在23:30之后返回或离开宿舍,并达到三次的,将被视为不适合入住宿舍并被清退出宿舍。

    13. 学生不得在寝室留宿任何人。访客应在22:00前离开,否则视为留宿。

    14. 学生首次违反上述规定之任何一条将被给予警告,第二次违反将被清退出留学生宿舍。在学生违纪情况严重时,将直接被清退。

    15. 在住宿区设有公告栏,重要通知将会进行公示,学生有义务自行查看。

    16. 学校有权在以下几种情况发生时,不经学生许可而使用备用钥匙进入学生房间:

    1) 房内设施需要维修、翻新或装修;

    2) 不定期例行检查;

    3) 发生紧急情况(包括火灾、地震、意外事故等)。

    西南财经大学留学生签证相关管理规定

    一. 签证与居留许可

    1. 学生须持普通护照和签证在我校学习,外交护照或外交签证将不被接受。

    2. 新生需持学习X1签证或X2签证入境,并在入境后72小时内在国际教育学院注册。在注册时,西南财经大学将进行资格复审及其他学校认为有必要的审查,并对学校认为不适合学习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生还应在入住校内外住所或搬迁至新址后的24小时内,在辖区派出所办理住宿申报及根据个人情况完成其它签证相关手续。

    3. 在华期间,学生应随时查看自己所持签证的有效期,并在到期前30日向国际教育学院管理办公室报告,办理延期等相应手续。如学生不清楚自己的签证信息,请及时咨询办公室人员。因学生本人原因(包括:不清楚/错误理解签证有效期、未在签证到期前及时报告、未及时准确地提供签证申请的相关材料、未缴清所有应缴费用,等)而导致签证超期的,学生将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学籍。

    4. 无论学生之前是否已进行过体检,如果国际教育学院认为有必要,学生需在任何一次办理签证前在指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体检。如果体检报告不合格,或国际教育学院认为学生健康条件不适合学习,将不予出具签证办理相关文件。

    5. 办理任何签证手续前,学生应缴清当学期所有应缴费用,否则国际教育学院将不予出具相关文件。

    6. 学生取得新的签证并在其签发之日起10天内应将新的签证在住地辖区派出所重新登记,并将新的登记表带回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7. 学生办理新的签证或签证延期时原则上将获得多次入境有效的居留许可,其有效期为1月20日(针对秋季学期)和7月20日(针对春季学期)。每次办理签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8. 寒暑假期间一般不办理签证延期事宜,请学生提前做好计划,在学期结束前进行办理。

    9. 学生在护照、签证、住址或联系信息有任何变更后应在48小时内将护照原件带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10. 在发生特殊情况时,例如:小孩在中国出生、护照遗失等,学生应在24小时内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报告以获得相应指导。

    11. 在某些情况下(严重违法违规、退学等),学生的签证将可能被取消,并获得一个短期停留签证。如因学生本人原因导致签证取消的手续无法正常办理,西南财经大学将直接通报出入境管理局并强制取消签证,强制取消签证将导致超期居留、限制入境等,其所有后果由学生承担。

    二. 考勤及课堂管理

    1. 进入专业学习的留学生的考勤等管理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学工部相关规定执行。除非特殊说明,本“考勤及课堂管理”相关规定均针对在非学历项目学习的留学生。

    2. 学生的最低出勤率为80%,享受各类奖学金的学生的最低出勤率为90%。出勤率以周为单位进行统计,学期中未达到最低出勤率的学生,首次将被给予警告,第二次将被开除学籍并直接取消签证。

    3. 学生请假应在事前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管理办公室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批准或不批准。请假只有在获得正式批准后方可生效,且获准请假的时间以书面批准的时间为准,如需延长请假则需重新履行请假手续。

    4. 学生请假1-2天的,可由本人向班上的中文老师提出申请;学生请假3天及以上的,需由本人在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作为例外,病假证明材料可在事后补交)。

    5. 有下列情况的,将被视为当天缺勤:

    1) 缺课并未提前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的;

    2) 超过获准请假的时间未返校上课的;

    3) 上课期间不在教室的时间(包括迟到和早退)累计超过15分钟。

    6. 如果学生连续缺勤达到5天,且国际教育学院无法通过各种方式(电话、短信、邮件等)联系到学生本人,将强制取消学生的签证。

    7. 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扰乱课堂纪律、影响他人学习、学习态度不端正或其他有违学生品德的,将按照出勤率警告办法给予警告直至取消签证。

    三. 其它重要规定

    1. 学生外出应随身携带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的复印件以备警察检查。

    2. 希望进行勤工助学(含实习)的留学生应在工作前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在获得由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相应签注后方可开始工作,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工作。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超过每周8小时,每次勤工助学签注的总时长不超过6个月,且不得从事任何与娱乐行业相关的工作,不得自行从事经营活动。

    以下情形不得申请勤工助学:在西南财经大学未连续学习满一学期的;学历生学习期限超过正常学制的;出勤率不足90%的;学历生上一学期有课程未通过的;其它国际教育学院认为不适合进行勤工助学的。

    3. 学生必须在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发的有效驾驶证,并确保机动车经过合法登记、拥有有效保险和牌照,且证照信息在国际教育学院正式备案后,方可驾驶机动车(包括摩托车),否则视为违法违规。

    4. 学生不得从事任何传播宗教的活动,且不得在校内从事任何宗教活动。

    5. 违反上述2-4条相关规定的,或涉及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被开除学籍并强制取消签证。

    2013年首次制订

    2014年实施

    2016年一次修订

    2017年二次修订

    2020年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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