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2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
国别及专项奖学金项目(A类)招生简章
一、项目类别
(一)国别项目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和机构等签订的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奖学金。申请人向所在国有关派遣部门(中国驻申请者所在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等机构)提出申请。
(二)专项奖学金项目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等签订的合作协议提供的奖学金。申请人向有关国际组织和机构提出申请。具体信息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ampuschina.org。
二、资助内容及期限
(一)资助类别
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具体请咨询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二)资助期限
资助类别 | 专业学习期限 | 汉语补习/预科学习期限 | |
学历 项目 | 本科生 | 4学年 | 1学年 |
硕士研究生 | 2-3学年 | 1学年 | |
博士研究生 | 3-4学年 | 1学年 | |
非学历项目 | 普通进修生 | 1学年以内 | 1学年以内 |
高级进修生 | 1学年以内 | 1学年以内 |
具体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
(三)资助内容
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ampuschina.org。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满足《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外国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二)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
(三)学历和年龄要求
1. 来华攻读本科学位者,须具有高中学历,不超过25周岁;
2.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不超过35周岁;
4. 作为普通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不超过45周岁;
5. 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超过50周岁。
四、招生专业
拟招生专业信息及授课语言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5年招生目录》
五、申请流程及申请材料
(一)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交申请并取得推荐资格;
(二)向西南财经大学申请预录取通知书;
登录“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ufe.17gz.org)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以下文件:
1. 半年内的免冠证件照
2.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
如申请者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并写明申请者将于2025年8月25日前毕业。
3. 最高学历教育阶段完整成绩单
4.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
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1000字。
5. 推荐信
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提供的推荐信。
6. 语言能力证明(如有)
7. 护照个人信息页
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3月。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8.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点击下载模板)
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出现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等情况均视为无效。该检查记录有效期为6个月。
9. 《无犯罪记录证明》(点击下载模板)
申请者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如申请者确无法提供,应签署并上传《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10. 《经济担保证明》(点击下载模板)
经济担保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满18周岁且有稳定收入来源的自然人;经济担保人须如实填写《经济担保证明》,并提供经济担保人本人的护照首页或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三)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register),填写并提交在线申请。操作说明和“受理机构编号”可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和索取。
(四)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注:
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为中文或英文书写。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申请者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材料真实准确。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申请者信息或材料不属实,该申请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申请流程详见《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A类项目申请指南》(附件)。
六、录取与通知
(一)西南财经大学审核学生申请后,择优遴选出申请者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奖学金申请者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满足条件的申请者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转送有关学校安排录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各国奖学金资助要求、奖学金院校的接收能力、专业学制要求及申请者的条件等,对申请者所选择的学校、专业、资助类别、奖学金期限等进行适当调整,并由学校确定录取结果。
(四)获得奖学金院校确认录取的申请者,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
(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相关录取文件寄送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由其转交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学生本人。
七、纪律及要求
(一)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类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二)奖学金生须在西南财经大学进行全日制学习,学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校纪校规。
(三)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奖学金生须参加每年的奖学金年度评审,西南财经大学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年度评审。评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享受奖学金,未通过年度评审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一)西南财经大学
电话:+86 28 87355437
传真:+86 28 87355437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
邮编:610074
(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洲别 | 电话 | 邮箱 |
亚洲 | 0086-10-66093923 | |
非洲 | 0086-10-66093928 | africa-admission@csc.edu.cn |
欧洲 | 0086-10-66093921 | europe-admission@csc.edu.cn |
美洲、大洋洲 | 0086-10-66093578 | americas-admission@csc.edu.cn oceania-admission@csc.edu.cn |
传 真:0086-10-66093972 | ||
部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招生部 地 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邮 编:100044 |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A类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 西南财经大学申请系统操作指南 CSC A类 Application Guide for SWUFE Application System - CSC Category A.pdf